武夷山燕子窠茶园晨景。肖文凤摄/光明图片
作为武夷人,我一直酷爱饮茶。杯茗在手,心神俱醉。我也乐于向亲朋好友推荐武夷茶,介绍茶文化。令人欣喜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开始青睐武夷茶,让武夷茶变得更时尚、更新潮了。这得益于近年来武夷山走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统筹发展之路的探索。“三茶”融合,不仅让武夷茶有了更多“年轻”的味道,也给武夷山乡带来了乡村振兴新气象。
古老的武夷茶,“科技味”“生态味”越来越浓了。这些年,在科技特派员的帮助下,武夷山建起一座座“无化肥无农药”生态茶园,茶叶优品率比以往提高了80%,每公斤生态茶最高能卖到2600元。2022年9月底,武夷山全市11601户茶农、1683家茶企向社会作出了“禁用除草剂,生产无公害茶”的承诺,让茶叶品质更有保障。
年轻人有自己的口感喜好,传统岩茶太霸气,新茶客较难接受,制茶师们就改良工艺细节,让岩茶既有岩骨花香,又滋味甜醇,深受年轻茶客喜爱。
如今,在继承传统制茶工艺精髓的基础上,武夷茶企正持续做优茶品牌、创新茶科技,开展“茶叶种植标准化、茶叶深加工标准化、茶产业服务标准化”三产融合,茶叶生产加工向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红茶的品饮方式也有所创新,从传统清饮向新式调饮拓展,吸引了更多年轻消费者喝茶、爱茶、懂茶。
种茶靠科技,卖茶靠文化。武夷山是历史上万里茶道的起点。近年来,武夷山挖掘茶道、茶艺、茶馆、茶诗、茶歌、茶戏、茶事、茶俗等茶文化,推动茶产业与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会展等产业跨界融合。“印象大红袍”“茶世界”“中华茶博园”“万里茶道起点”等精品茶文化项目,成为武夷山著名的IP打卡点,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品赏游玩。
顺应信息化浪潮,武夷山打造了茶产业数字体验模式,促进“茶网融合”,并与电商平台合作,做大“电商经济”,打造了一批以武夷山“桃渊茗”为代表的电商茶企。
“潮起来”的武夷茶,竞争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强。如今,武夷山茶叶面积15万亩,茶企业4600多家,从业人员12万人,年产值过百亿元。“武夷岩茶”区域品牌价值连续五年位居全国茶叶类第二位、品牌强度第一位。
根据南平市印发的《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这里将建成全域绿色生态茶园,茶叶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茶叶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世界级茶叶生产、交易、文旅、教育、科研、康养中心。文化赋魂茶产业、科技赋能茶产业,我相信,武夷茶一定会清韵流远、香飘世界。
让文化遗产之美回归时尚现场
讲述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非遗策展人 李媛媛
让非遗“潮”起来,是我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我的兴趣所在。2009年,我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业深造时,就暗下决心——让更多人欣赏非遗之美。后来,在非遗行业摸爬滚打了多年,我转型成为一名非遗策展人。
非遗策展人李媛媛在一次非遗光影展上布展。光明图片
在我看来,非遗能连接一切,尤其是激发乡村活力。2019年,我策划了非遗版的“梦想改造家”——“乡村非遗爆改慢直播”。那是一个寒冬,改造地点是风筝传承人的农家大院。经过精心设计,我们把仓库变成风筝精品展厅,以全镜面的方式,打造充满光影意趣的展示空间;营造了光影艺术小院,把院里晾晒的玉米“变”成浪花,上面放上惟妙惟肖的鱼灯,对面搭起龙形风筝,寓意“跃龙门”。这次活动的视频播放量达88万次,互动4万多次。此后,曾经冷清的大院热闹了起来,成为集展示、体验、销售为一体的研学基地。
我们还打造了中国立春文化展示和体验中心。这座建筑坐落于浙江衢州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盘山路深处。为了让观众一进门就感受到浓浓的春天气息,我们充分调动“视听嗅味触”五维感官,通过移步换景、科技互动、深度体验,把“看春色、听春声、嗅春花、尝春糕、触春神”融入一馆之中。项目刚落成,就迎来了一批批游学的孩子们,深受他们的喜爱。
“子贡曰”光影艺术空间的改造,也是我践行非遗乡村美学的一项得意之作。我把河南浚县古城的古粮仓与子贡的儒商文化结合起来,设计打造了一个奇妙的光影艺术空间——在这里,不锈钢板被弯曲成古粮仓的形状,子贡语录被一束束激光镂空展示,文字的光影铺满整个“粮仓”。展览开放后收获了大量粉丝,很多小朋友一进来就忍不住奔跑,踩着每个文字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触摸追踪着“跃动”在墙上的影子。通过打卡拍照、品读文字,文化之美自然而然地“种”在了他们心中。
策划展览之余,我还打造了一个“非遗传二代”平台,聚集了一些非遗传承人的后代。我想和这些“传二代”们一起见证非遗的新辉煌。而现实也在不断坚定着我们的信心。近些年,非遗与国产品牌、国际大牌、影视等跨界携手,扩大了“朋友圈”,也在产业领域得到了新收获。
非遗与大众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近,让非遗回归时尚的路径也越来越多。我将继续用心做一名非遗策展人,让古老文化的魅力跨越时空、直抵人心。
汉服“出圈”,创业者曹县“赶潮”
讲述人:山东菏泽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创业者 孟晓霞
2021年5月,山东曹县因为偶然的机缘爆红网络。“走红,是给有准备的城市”,对于创业者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上海豫园内上演国风主题表演“仲秋月神游”。新华社发
2014年10月,我跟老公回老家时接触到了曹县电商业,便跃跃欲试,不久后,开起了自己的淘宝店。开张当晚,我们就接到了第一笔订单——500件学士服。为此,我们常要守在服装加工厂门口抢货,辛苦归辛苦,心里却充满了干番事业的热情。后来,我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回到曹县,在电商大潮里摸爬滚打,一点点地摸索、学习。
2017年,“汉服热”开始兴起。对市场的敏感让我感到,一定要抓住这股潮流。于是,第二年,我们迅速转向汉服“战场”,借助曹县服装产业链,从模仿摸索到独立设计,在各大电商平台甚至跨境电商平台开了数家汉服店,渐渐打开了市场。
以前回曹县,我看到最多的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后来几年,随着当地服装产业的发展,一些大学生、创业青年陆续返乡,我的老公胡春青就是其中一名返乡博士。我本科是学美术的,服装设计能用上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能发展自己的兴趣,感到很快乐。
从多年前做演出服开始,曹县百姓的生活就有了很大改观。在这里,大部分家庭是妇女把电商事业做起来了,在外打拼的丈夫就回来帮忙,渐渐地,有了越来越多的淘宝村、特色小镇。
产业发展了,腰包鼓起来了,生活也越来越美了。我们在曹县买了车和房,还生了二胎,小日子越过越红火。2017年,我们租用村里的扶贫车间,开起了自己的加工厂,带动周边20个村民和3个贫困户就业。这几年,我们新开了直播,又开始培养带货主播,公司的队伍更壮大了。
2021年上海进博会,我们带着自主设计的曹县汉服亮相会场。当看到大品牌的宣传手册、周边产品、文创产品时,我意识到了差距。虽然我们的汉服已有一定影响力,但产品体系、商业模式都还需要打磨。我下定决心,不仅要做汉服,还要做更多国潮服装,传承传统文化,诠释当代潮流,打开国潮服装的大市场。
除了设计新的潮流产品,创业者要花更多时间修炼“内功”。我老公现在是曹县汉服协会会长。近期,我们正在筹建“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得到了当地政府在贷款、场地等方面的创业政策支持,中心的仓储和研发由我和老公两个人全盘负责。打造“宇宙中心”的汉服中心,我们不怕忙,只怕自己做不起来。曹县毕竟是个小县城,很难留住或吸引专业人才在此工作。如果我们的汉服原创产业中心成功了,一定会有更多合作伙伴加入我们,壮大曹县汉服产业。
古筝演奏别样人生
讲述人: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 墨韵
成为一名B站古筝up主,确实是“意料之外”。大二那年,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用古筝改编、弹奏了我喜爱的歌曲《千本樱》,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便收获了上百万播放量,成为B站的“镇站之宝”。自此之后,我的古筝up主之路铺开了。
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墨韵正在演奏。光明图片
我从六七岁开始学琴,如今已有二十多年。大学期间,我加入学校的古筝社团,时常在学校活动中演出。研究生阶段,我去美国留学,本想毕业后回国当老师。因为一些偶然机遇,我结识了那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几位同龄up主。在与他们交流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年轻人的蓬勃朝气,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更多可能性。一种新的渴望,就此萌生了。
基于大学期间在B站积累的粉丝基础,回国后,我开始继续做自媒体,重新拾起了对古筝的热爱。如何让传统民乐与潮流文化碰撞出火花,是我努力探索的事情。从简单的二次元单曲古筝弹奏,到逐渐拥有自己的团队;从演奏传统民乐,到融入现代流行的音乐元素,我从未停止挖掘传统与流行融合的更多路径。
不少年轻人认为,传统民乐曲高和寡、古旧乏味,但我从不这样看。的确,对于音色独特、个性极强的民族乐器而言,与节奏固定、和弦要求高的流行歌曲融合确实有难度。但对于创作者而言,依然可以尝试创作一些具有中国特色、东方韵味的音乐;对于演奏者而言,也应探索更多新的呈现方式。
古筝早已成为我的“生命之筝”。未来,我还想尝试拍摄关于古筝的纪实性短片,带大家了解乐器背后的故事,让即使不懂古筝的人们,也能够从中获得更有深度和价值的思考。我会沿着这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传承和创新,将永远是我音乐up主道路上的关键词。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 王美莹、高建进、陈芃朴、赵秋丽、冯帆、王斯敏 光明日报通讯员 高源)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7版)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